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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七届医学检验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4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七届医学检验分会委员候选人的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检验专业发展需要,洛阳市医学会医学检验分会届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七届检验分会委员拟由60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

 

洛阳市中心医院

5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4

 

联勤保障部队第989医院

2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3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3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2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4

洛阳市中医院

4人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人

洛阳伊洛医院

1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1

洛阳景华医院

1人

 

洛阳白马医院

1人

洛阳新里程医院

1人

 

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1人

洛阳石化医院

1人

 

洛阳市临床检验中心

1人

偃师人民医院

1

 

偃师区中医院

1人

孟津人民医院

1

 

孟津区中医院

1人

伊川县人民医院

1

 

伊川县中医院

1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1

 

汝阳县中医院

1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1

 

新安县中医院

1人

嵩县人民医院

1

 

嵩县中医院

1人

宜阳县人民医院

1

 

宜阳县中医院

1

洛宁县人民医院

1

 

洛宁县中医院

1人

栾川县人民医院

1

 

栾川县中医院

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 洛阳市医学会专科会员;

2. 从事检验相关工作,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3. 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联系和团结本专科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5. 新委员年龄不超过56岁连任年龄不超过57岁;

6.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

三、注意事项

1. 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民主推选,20251015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8室)。

2. 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 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分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cn予以公布。

联系人:侯莉茗       联系电话:63322202

 

附件: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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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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