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
关于推荐首届病案管理分会委员候选人的
通 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章程》和《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成立首届病案管理分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首届病案管理分会委员拟由55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 5人 | | 洛阳市中心医院 | 5人 |
河科大二附院 | 3人 | | 联勤保障部队第989医院 | 2人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4人 |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 3人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 2人 |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 3人 |
洛阳市中医院 | 2人 | |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2人 |
洛阳伊洛医院 | 1人 | |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 1人 |
洛阳景华医院 | 1人 | | 洛阳新里程医院 | 1人 |
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 1人 | | 洛阳仁大医院 | 1人 |
偃师人民医院 | 2人 | | 孟津人民医院 | 2人 |
伊川县人民医院 | 2人 | | 汝阳县人民医院 | 2人 |
新安县人民医院 | 2人 | | 嵩县人民医院 | 2人 |
宜阳县人民医院 | 2人 | | 洛宁县人民医院 | 2人 |
栾川县人民医院 | 2人 | | | |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 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专科会员;
2. 从事本领域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病案管理经验或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3.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本会工作;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5. 新委员年龄不超过56岁;连任年龄不超过57岁;
6. 二级以上医院,副科级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或医疗专业组组长(或相应)以上职务。
三、注意事项
1. 新入会的会员请填写入会会员申请表,交纳会员费100元;
2. 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民主推选,于2025年6月6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8室)。
3. 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4. 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分会委员候选人。
联系人:侯莉茗 联系电话:63322202
附件:1.洛阳市医院管理协会会员申请表
2.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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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