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四届血液病学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血液病学专业发展需要,根据《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分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三届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四届血液病学分会委员拟由 46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 7人 | | 洛阳市中心医院 | 6人 |
河科大二附院 | 4人 | | 989医院 | 3人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4人 |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 1人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 1人 | | 洛阳市中医院 | 2人 |
洛阳伊洛医院 | 1人 |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1人 |
洛阳景华医院 | 1人 | | 洛阳白马医院 | 1人 |
五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 1人 | | 河南科技大学医学院 | 1人 |
偃师人民医院 | 1人 | | 孟津人民医院 | 1人 |
伊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 汝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新安县人民医院 | 1人 | | 嵩县人民医院 | 1人 |
宜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 洛宁县人民医院 | 1人 |
栾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 宜阳县中医院 | 1人 |
新安县中医院 | 1人 | | 栾川县中医院 | 1人 |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从事本专科专业技术工作,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联系和团结本专科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3、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4、新委员年龄不超过56岁;连任年龄不超过57岁;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
三、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民主推选,于2025年5月30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9楼911室)。
2、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分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陈艺 联系电话:633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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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