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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七届妇产科学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5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七届妇产科学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妇产科学专业发展需要,按照《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六届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七届妇产科学分会委员拟由59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7人

 

洛阳市中心医院

6人

河科大二附院

3人

 

989医院

1人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6人

洛阳市中医院

4人

 

洛阳伊洛医院

1人

市第六人民医院

1人

 

洛阳白马医院

1人

洛阳新里程医院

1人

 

洛阳五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2人

洛阳石化医院

1人

 

洛阳牡丹妇产医院

1人

偃师人民医院

1人

 

孟津人民医院

1人

伊川县人民医院

1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1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1人

 

嵩县人民医院

1人

宜阳县人民医院

1人

 

洛宁县人民医院

1人

栾川县人民医院

1人

 

偃师区中医院

1人

孟津区中医院

1人

 

伊川县中医院

1人

汝阳县中医院

1人

 

新安县中医院

1人

嵩县中医院

1人

 

宜阳县中医院

1人

洛宁县中医院

1人

 

栾川县中医院

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在信息附件中添加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电子图片资料。于2025年2月21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2.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分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和《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汪志辉       联系电话:63322201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填报文件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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