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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师协会关于推荐首届儿科医师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师协会

关于推荐首届儿科医师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洛阳市医师协会章程》和《洛阳市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成立儿科医师分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师协会首届儿科医师分会委员拟由60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5人

 

洛阳市中心医院

5人

河科大二附院

2人

 

989医院

2人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人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6人

洛阳市中医院

2人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1人

洛阳伊洛医院

1人

 

洛阳新里程医院

1人

洛阳市西城医院

1人

 

洛阳景华医院

1人

偃师人民医院

1人

 

偃师区妇幼保健院

1人

孟津人民医院

1人

 

孟津区妇幼保健院

1人

伊川县人民医院

1人

 

伊川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1人

 

汝阳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1人

 

新安县妇幼保健院

1人

嵩县人民医院

1人

 

嵩县妇幼保健院

1人

宜阳县人民医院

1人

 

宜阳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洛宁县人民医院

1人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栾川县人民医院

1人

 

栾川县妇幼保健院

1人

偃师区中医院

1人

 

孟津区中医院

1人

伊川县中医院

1人

 

汝阳县中医院

1人

新安县中医院

1人

 

嵩县中医院

1人

宜阳县中医院

1人

 

洛宁县中医院

1人

栾川县中医院

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洛阳市医师协会会员;2.从事本专科专业技术工作,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或医疗专业组组长(或相应)以上职务;4.三级医疗机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省(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专家库成员优先。6.新推荐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6岁。

三、注意事项

1.新入会的会员请填写入会会员申请表,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交纳会员费100元现金;

2.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在信息附件中添加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资料。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3.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4.推荐表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医师分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汪志辉       联系电话:63322201

点击链接下载填报文件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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